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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计算标准的通知

来源:西藏明程律师网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08-22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通  知

 

藏公通【2014】8号

 

 

关于2014年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地、市公安处、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凡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损害赔偿调解的,参照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13年统计年鉴》公布的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同时,请各地、市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我区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或者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现将有关计算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184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028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968元

四、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5719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元)

每人每天65元

六、工杂费(标准:元)

每人每天30元

七、住宿费(标准:元)

每人每天150元

八、按收入等级分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情况(2012年)

(一)消费性支出: 总平均11184元

(二)最低收入户: 4992元

(三)贫困户: 4509元

(四)低收入户: 6346元

(五)中等偏下户: 8448元

(六)中等收入户: 11158元

(七)中等偏上户: 14416元

(八)高收入户: 17330元

(九)最高收入户: 27331元

九、国有经济单位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2012年)

(一)农、林、牧、渔业: 31316元

(二)采掘业: 46181元

(三)制造业: 35100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51296元

(五)建筑业: 32730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55884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7114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 48598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 33383元

(十)金融业: 128251元

(十一)房地产业: 51974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086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6200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978元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59500元

(十六)教育业: 57511元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0612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3090元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 60745元

十、职工平均工资                                58347元

本标准参考数据自2014年1月 1日起执行。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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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1年至2005年7月该律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期间深研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等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该律师从2005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其在律师执业期间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并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并不断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该律师曾担任过重庆宏帆国际会议中心、重庆戈登汉德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电缆(集团)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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