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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河南安阳民用机场的批复

来源: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1-17

【法规标题】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河南安阳民用机场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务院 中央军委

【发文字号】国务院 中央军委

【颁布时间】2016-11-4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11/14/content_5132241.htm

【全文】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河南安阳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务院 中央军委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河南安阳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函〔2016〕181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呈报审批安阳豫东北机场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等报告的请示》(豫政文〔2016〕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河南安阳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安阳市汤阴县伏道乡瓦岗村附近。

二、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等级指标4C,新建一条长26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5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00吨的目标设计,新建航站楼6000平方米、站坪机位5个;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约11.76亿元。原则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和河南省共同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其他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中央军委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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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1年至2005年7月该律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期间深研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等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该律师从2005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其在律师执业期间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并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并不断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该律师曾担任过重庆宏帆国际会议中心、重庆戈登汉德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电缆(集团)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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